关于给予蒯*、牛*冰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条,现拟对蒯*、牛*冰做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男,成人高等教育采矿工程专业专升本2008级学生,学号:0899214469,考生号:0714060211300282

*冰,男,成人高等教育采矿工程专业专升本2013级学生,学号:1399214213,考生号:1214012311300453

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请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5515--202552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199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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