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根据前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当年的教学资源情况,制定当年当次的招生专业、层次、规模计划。

2、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北京市招收业余学生,面向山西省招收函授学生。

二、 招生宣传

1、继续教育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印制招生简章。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人员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参加每年8月上旬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咨询活动。

3、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通过网站向考生宣传本校的招生政策,宣传本年度的招生章程、专业设置等相关招生信息。

三、报名

考生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成人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生报名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1.高起本(考试时间:120分钟)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

2.高起专(考试时间:120分钟)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英语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英语

3.专升本(考试时间150分钟)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数(一)

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报考我校专科起点本科考生不加试专业课。

五、录取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每年一般于11月中旬开始,并与12月底前结束。

2、录取原则与规则。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依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

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部分专业定向招收委培单位选送的考生。凡注明“委托培养”的专业不对社会招生,社会考生不应填报此类专业。误报“委托培养”专业的上线考生转至其他志愿学校或调剂录取。

我校不以任何形式招收所谓“预科生”、“跟读生”或组织鼓励学生异地报考我校。

六、新生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七、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及社会的监督。

八、本程序由本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