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免修免考的规定,现将本学期办理免修免考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免修免考条件
1.在近四年内,参加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相同专业层次、相同专业课程的学习,学时数相同或更多,且成绩在70分以
上者。
2.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等层次相同课程单科考试合格证者。
3.因休学、试读等原因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在原年级、原专业已修完的课程且考核合格者。
二、办理程序
先按照规定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见附件,请下载打印),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纸)。由
班主任审核后原件退还学生,留存复印件。最后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由3月7日至3月14日,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免修免考申请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