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的工作细则
函授站是函授教育的基层教学管理组织,是学校对函授生进行面授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机构。函授站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一起担负着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专业基本理论基础和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为使函授站工作细致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细则,各函授站(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照本工作细则要求执行。
一、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函授站(点)应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主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入学与注册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函授生,必须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入学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函授站(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函授站(点)应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应填写《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入学登记表》和《学生学籍表》,并收取本学年学费及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和二寸照片1张,办理注册手续。《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入学登记表》和《学生学籍表》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提供,函授站负责统一填写。
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函授站(点)应不予注册。新生如不能按时报到,函授站(点)应及时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以便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新生因病或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如欲保留入学资格,须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医院(因病)或工作单位(因工作)证明,函授站(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新生注册入学后,函授站(点)应于7日内将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交继续教育学院。其他新生入学材料(包括学生卡片、学籍卡、注册表、学生证工本费等)必须在每年4月中旬前交(送)到继续教育学院,以便填写学生证及办理学籍手续。
新生入学后,函授站(点)应按主办学校的要求组织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专业学习方法教育等。入学教育可通过写总结或答卷考评的方式检查验收,在入学教育结束后两周内将考评情况或总结书面报告继续教育学院。
每学期开学时,函授站(点)均应按学校规定组织各年级学生到校或网上注册。函授站(点)应在注册后的7天内将在校生注册统计表交至(寄或传真)继续教育学院。
2.学籍变动
学籍变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站等。函授站(点)处理这些变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审批权限及工作程序办理。各种变动均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单位和各站(点)签署意见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按照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学籍变动的有关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变动手续,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学籍变动费用。
(2)学籍变动应及时办理,以免因违规受到学籍处理。
(3)各种变动批准后,应由继续教育学院填写有关学籍变动“确认表”,继续教育学院在《注册表》中予以记载。
3.考勤
面授期间的考勤是对函授生的重要教学管理工作。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面授课程、实践环节及考核等均应进行考勤。各函授站(点)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对学生违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纪律和违反处分规定(试行)》的行为,要及时按程序报告继续教育学院予以处理。
4.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是贯穿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一项严肃工作。函授站(点)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并将各门课程成绩认真记录,并于学期末报继续教育学院。
对不及格学生应安排补考。
5.毕业
函授学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可准予毕业。学生毕业学期,函授站应做如下工作:
(1)函授站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继续教育学院要求安排毕业设计工作。
(2)每年11月1日前,检查本站(点)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成绩。如发现缺考较多的学生时应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予以处理。
(3)填写《高等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学生成绩登记表》。
(4)由函授站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送继续教育学院。按继续教育学院指定方式拍摄毕业照。
(5)收回毕业生的学生证,发放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
二、教务管理
教务管理是函授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函授站的教务管理分日常教务管理和面授期间教务管理两部分。
1.自学
自学的特点是在职、业余和分散学习。为保证学员自学质量,各函授站应在开学注册时布置学生自学计划。函授站应经常督促学生完成自学计划,定期检查学生自学情况。
2.面授
面授时函授站(点)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及时了解课堂面授情况,及时与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学生沟通,以保证面授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面授前一个月,应将面授时间、面授课程、课时、考试地点以及面授时要注意的有关事宜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提前准备,作好安排。
(2)面授前函授站应安排好教室、学生住宿、主讲教师的住宿等。
3.作业与考试
(1)函授站(点)应根据主讲教师的布置按时向学生收作业,认真登记并转交主讲教师。对未交作业的学生应查明原因并采取补交措施。
(2)要重视课程的考试工作,主干课程和统考课程的考务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非主干课程的考务工作由各函授站负责组织实施。
(3)函授站(点)应将本站各年级各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人数报继续教育学院,以便准备考卷。
(4)考试前,函授站(点)应按主办学校有关考试的管理规定或办法精心组织、安排考场,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工作。试卷只能于考试时当场拆封,任何人均不能提前拆封。考场安排一般30人为一个考场,派2名监考人员。大于30人的考场应适当增加监考人员。
(5)考试时要严格考场纪律。对违纪考生要按主办学校规定处理,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主干课程考试结束后,试卷应按主办学校要求由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当场密封,按密件要求在封皮上签名,函授站及时寄(送)继续教育学院。
(7)非主干课程学生考试成绩单应于学期结束后10日内报继续教育学院。各站要保存好学生课程考试试卷,便于继续教育学院抽查和学生查询。
三、教材征订
各站要根据本站各年级专业人数和开课计划在新学期开学前三个月将本站所需教材清单(开设课程、教材册数、学生人数)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按各站上报的清单为各站订购、发放教材。各站收到教材后,要根据教材单价、册数及时把书款汇到学校财务处,以便及时结账。
四、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函授站(点)全面管理的重要一环。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务制度与财务法规,围绕函授教学这一中心,做好支持保证工作。
函授学费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缴纳。函授站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成人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收取学员的学费、教材费。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学生毕业设计前,函授站(点)应清理学费、教材费收缴情况。书费按实际发生结算;未缴清学费者,应及时补交,否则不能参加毕业设计。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06年9月8日